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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畜牧兽医站稳步推进兽药GSP试点工作

兽药GSP是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确立的新制度、新要求,是兽药经营管理的技术标杆。开展兽药GSP试点工作,对认真贯彻执行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推进兽药流通体制改革,提高兽药经营企业素质,从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,动物用药安全有效,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2006年3月在海安召开的全省兽药GSP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精神,根据《2006年江苏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点实施意见》和扬州市试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,主要做了以下工作:

1、成立领导小组,制订实施方案。我局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,根据扬州的统一部署,经过认真分析研究,确定市畜牧兽医站门诊部为我市首批试点单位。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,我们迅速成立了领导班子,制定了实施方案。

2、开展宣传培训,提高认识水平。及时召开会议,传达省在海安召开的全省兽药GSP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和扬州市局会议精神,统一思想,提高对推行兽药GSP试点工作的认识。其次,组织乡镇兽医站站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学习《兽药经营管理规范》、《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兽药管理条理》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,并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。同时,借助兽药GSP试点这个契机,多次开展兽药市场的整治,提高兽药经营单位对实施兽药GSP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,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兽药经营行为。

3、编制质量手册,完善软件资料。为确保试点工作质量,使我们的兽药经营行为有章可循,我们根据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编制GSP质量手册,制定各项规章制度,完善各项记录和资料;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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