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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畜禽规模养殖(场)户:
你们好!
春季是畜禽补栏旺季,也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,同时畜禽规模养殖数量大、集中度高、疫病风险大,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尤为重要。为此,希望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(户)要立即行动起来,自觉执行《动物防疫法》,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,主动、积极地配合动物防疫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抓好防疫工作,千方百计保证“两会”和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,有效促进养殖增收。
一、履行义务,依法防疫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规定,动物养殖者对其饲养动物的防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。因此,畜禽养殖规模场(户)必须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。当前要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、口蹄疫、猪瘟、新城疫等重大疫病的免疫,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%。种鸡、蛋鸡及水禽禽流感首免21-28天后要再加强免疫一次,以后每隔4~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初免后28天再加强免疫一次;母猪配种前、种公猪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。家畜口蹄疫初免后,间隔1个月再强化免疫一次,以后每隔6个月免疫一次。
二、依靠科学,加强管理。
畜禽养殖场地应实行封闭管理,不得让外来人员、外来车辆随便进入养殖场(户),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;对于出场销售的活畜(禽)及其产品,不得再返回养殖场(户)饲养;不到疫区引进种蛋或畜禽。新补栏畜禽需经严格检疫,并经15天以上隔离观察,确认健康安全后方能进入生产区饲养。减少家禽散养,避免与其他禽类、候鸟或者被这些野生动物污染过的环境、饲料和饮水接触。积极转变养殖方式,实行清洁养殖,实施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和资源集约利用,走循环养殖发展路子。
三、公开承诺,接受监督。
主动签订防疫承诺书,公开承诺依法履行畜禽强制防疫义务,做到“买进报防,卖出报检”,主动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、预防、消毒,主动申请防疫和产地检疫。自繁自养的养殖场(户)应于每个月前一周,非自繁自养的养殖场(户)应在购入苗禽(畜)后,及时向防疫员报告免疫计划。对饲养的畜禽不得饲喂(使用)盐酸克伦特罗、莱克多巴胺、痢特灵、氯霉素等违禁药物。要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采样监测。发现疫情及时向本地兽医站报告,不瞒报、谎报。自觉填写《江苏省畜禽规模饲养场防疫情况登记表》和《免疫证》,确保防疫部门准确掌握畜禽养殖、防疫动态,降低疫情隐患。
祝全家安康、事业兴旺!
仪征市农林局
二OO八年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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